同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流程一样,外国审查员会在一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申请的商标进行审查,如果申请商标通过审查,商标局会将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审公告。审查后对于不予注册的,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驳回理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规定时限内申请进行复议或复审。
外国商标申请也有公告期。每个国家的公告期不同,如美国的异议期为30日,印尼的为3个月,马来西亚的为2个月。在公告期内,如果无第三人提异议,申请商标将得以核准注册。如果有第三人提异议,那么申请人最好在异议答辩期内针对第三人提的异议进行反陈述,之后审查员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理由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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