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广州商专知识产权官网!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咨询热线:020-86671805

服务热线
020-86671805
推荐文章
  • 什么是著作权、项目?
  • 专利常见问题和答复
  • 广州市商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网站正式上线!
  • 商专成功承办专利维权暨专利布局和挖掘及美国专利申请实务培训班
  • 商标常见问题及解答
  • 涉外FAQ
  • 知识产权维权常见问题及解答
  • 从《人民的名义》,看「人民的专利」
  • 干货 | 商标的价格与商标好坏成正比吗?
  • 注册商标、专利、版权 酒企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些一个不能少!
  • 什么是著作权、项目?
  • 专利常见问题和答复
  • 广州市商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网站正式上线!
  • 商专成功承办专利维权暨专利布局和挖掘及美国专利申请实务培训班
  • 商标常见问题及解答
  • 涉外FAQ
  • 知识产权维权常见问题及解答
  • 从《人民的名义》,看「人民的专利」
  • 干货 | 商标的价格与商标好坏成正比吗?
  • 注册商标、专利、版权 酒企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些一个不能少!
  • /changjianwenti/show/89.html
  • /changjianwenti/show/90.html
  • /xinwendongtai/show/84.html
  • /xinwendongtai/show/85.html
  • /changjianwenti/show/86.html
  • 87
  • /changjianwenti/show/88.html
  • /hangyezixun/show/91.html
  • /hangyezixun/show/93.html
  • /xinwendongtai/show/94.html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文章作者:南越商专知识产权 浏览量:228 类型:新闻动态 日期:2024-09-24 17:28:24 分享:
首先,商标性使用是判断商标侵权的前提要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经营主体主观上有使用商业标识的意图,客观上在商业活动中实际使用商业标识,且该商业标识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即构成商标性使用。商标性使用是商标功能实现的前提,商标侵权因此也是构成商标侵权的前提。

其次,混淆可能性是判断商标侵权的主要标准。混淆可能性指的是商标的使用行为使相关公众可能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注册商标的商品存在特定的联系。如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公众显然难以分辨,因此直接符合侵权构成要件。

如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商标侵权则要求从理性人的一般注意力判断,只有该使用行为容易导致混淆的,才能认定为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


了解更多“商标侵权”请搜索关注广东南越商专知识产权,专业、诚信、精准、快捷是商专人的永恒追求,汇聚人才和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热线:020-86671805

热门标签: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