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手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提交的委托书,可以参照或者直接使用专利局制定的委托书标准表格。
(2)委托书中应当注明委托权限,即应明确写明委托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手续。
(3)委托书应由委托人、被委托人共同签章。被委托人为专利代理机构的,无需提交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委托人为多个专利权人的,应由全体专利权人共同在委托书中签章。
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请求的方式有哪些?
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提交备案请求。
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电子形式在线提交,也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或窗口提交纸件等方式,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手续。目前,全国各地34家专利代办处都可以受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请求。
电子形式在线提交,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专利合同审查模块在线提交。
线下形式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均为国内单位或个人的,当事人可到所在省份专利代办处就近办理备案手续;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当事人应当将相关纸件材料面交或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备案手续。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实施开放许可专利的要求?
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实行专利开放许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有意愿实施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当事人通过电子形式在线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应注意哪些事项?
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专利开放许可其合同形式不是通常情况下由许可双方协商签订的许可合同,而是通过要约模式达成协议。由被许可人以书面方式向专利权人发出实施开放许可专利意愿的书面通知,以及被许可人向专利权人支付许可使用费的凭证(或专利权人收到许可使用费的凭证),视为备案手续要求提交的合同文件,应将前述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系统的许可合同类目下。
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合同名称一栏应填写为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许可方式一栏应勾选“制造”“销售”“使用”等全部许可方式(外观设计专利不包括“使用”),许可种类一栏只能勾选“开放许可”,专利开放许可许可地域一栏应填写“中国”。
系统中关于许可结束日期及使用费的填写,应与开放许可声明公告的内容相一致。系统中使用费金额的单位是“万元”,在填写数额时应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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