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虽价值连城,其维权之路并非坦途,越是困难,越要迎难而上。除了向法院起诉还有其它简单便捷的方法吗?
2021年浙江法院发布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八大典型案例。其中,第八个典型案例浙江三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侵害商业秘密行政处罚案是一起因侵犯商业秘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作为行政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保护商业秘密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01:商业秘密行政救济有哪些途径?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执法,包括作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对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02:商业秘密行政救济有什么特点?
行政救济是以国家公权力制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具有便捷、高效和节俭的特点,但也同时存在对行政处罚不可调解、难以充分赔偿、受司法终审监督等特点。
03:向行政执法部门投诉的方式有哪些?
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申诉和举报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1)书面方式: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其他等方式。
(2)口头方式:电话、口述等方式。
04:主动消除或者减轻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秘密行政救济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商业秘密行政救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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