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关于第5498490号
“KAN ON Precision Mould www.kamon.com.hk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0)第00749号
申请人:金安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大浪南路英泰工业区D区A栋1-2层、B栋1-2层、C栋2层。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南光捷佳大厦2115室
申请人因第5498490号“KAN ON Precision Mould www.kamon.com.hk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委决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合议组成员:李慧鲜
孙莹
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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