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即PCT)提出的国际申请,指明希望获得中国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在完成国际阶段的程序后,应当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以下简称国家阶段)的手续,从而启动国家阶段的程序。小编将近期常见的咨询问题进行了梳理,大家来学习一下吧。
尚未获得国家申请号时,如何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使用国际申请号提交中间文件?
1、通过“意见陈述/补正-PCT进入前主动提出”入口,可以提交主动补正文件。
2、通过“手续办理-实质审查请求”入口,可以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
3、通过“手续办理-改正优先权”入口,可以提交改正优先权请求。
4、通过“手续办理-恢复优先权请求(主动恢复)“入口,可以提交恢复优先权请求书。
《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中,有哪些涉及到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进中国国家阶段的费用?
1、申请费: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并进行国际检索的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2、实审费:
(1)进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以后(含该日),PCT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PCT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
(2)进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以后(含该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由欧洲专利局进行国际检索的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需全额缴纳。
(3)进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以后(含该日),由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国际申请,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不再予以减缴实质审查费。
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其他收费标准依照国内部分执行。
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可以请求费用减缴吗?
根据审查指南第三部分第一章7.2.3的规定,国际申请的申请人缴纳复审费和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向专利局提出收费减缴的请求。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
了解更多“商标网上查询”请搜索关注广东南越商专知识产权,专业、诚信、精准、快捷是商专人的永恒追求,汇聚人才和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热线:020-8667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