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广告公司先后于2021年成功注册了“半城烟火半城仙”的商标,分别为第35类和第43类。去年6月份,广告公司发现一餐饮公司在自己抖音店铺上卖饮料果汁等商品,上传了多张带有“半城烟火半城仙”文字的宣传图片。便以侵犯商标权为由,把餐饮公司告了,要求赔偿10万+。法院当时也判了广告公司胜诉,不过是判了餐饮公司赔偿6千元。广告公司不服气,继续上诉,要求赔偿10万。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泉州形象代名词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广告公司应当是知悉的,然而还是申请注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取得商标注册,并依据不当获取的权利向他人主张权利,构成权利滥用,在该案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所以结果就是广告公司不仅没能成功拿到自己的赔偿,原来注册的商标这下也要“充公”。
不过要是按照现在的审查规则来说,广告公司这两个商标大概率是无法注册成功的。涉案商标虽然是注册成功的商标,然而其权利基础具有重大瑕疵。所以广告公司这波属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申请商标时,恶意抢注除了考虑商标的独特性和辨识度,还需充分考虑到商标可能涉及的文化、历史和社会背景。尤其是那些具有地方特色或文化内涵的词语或符号,更应谨慎对待。因为这类商标往往承载着公众的情感和认知,如果随意注册和使用,可能会引发社会争议,甚至导致商标被撤销。
其次,关于商标的使用,这个案例强调了商标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权利。商标权是一种私权,但其行使也受到公共利益的制约。如果商标权人利用商标权进行不正当竞争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其权利行使就可能受到限制或撤销。
最后,恶意抢注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在知识产权的获取、使用和保护过程中,应尊重他人权益,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以实现知识产权的公平、公正和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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