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文件能否修改?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逾期未缴纳专利申请费,将引起哪些后果?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怎么办?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证书遗失后能否补办?
专利证书遗失的,除专利局的原因造成的以外,专利申请不予补发。
专利证书只是证明授权当时的专利法律状态,专利授权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
此外,还可以向专利局申请办理专利证书证明。
了解更多“专利申请”请搜索关注广东南越商专知识产权,专业、诚信、精准、快捷是商专人的永恒追求,汇聚人才和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热线:020-8667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