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专利?
申请人在确定自己的发明创造需要申请专利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申请受理和审批办事指南》规定,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当面提交申请文件至专利局业务受理大厅、专利局各代办处受理窗口,或将申请文件邮寄到专利局受理处、专利局各代办处,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电子申请客户端或在线业务办理平台)提交文件。
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出专利申请。
受理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请求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曰,给予专利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初步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的格式、法律要求、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仍然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予以驳回。
公布申请,对初审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满十八个月,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公布,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提前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初审合格后立即公布。
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也可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授权公告,申请专利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在《发明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通过初步审查,即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申请专利应提交什么资料?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专利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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