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外观设计,是针对产品的某一局部所作出的创新设计,比如玻璃杯的杯口、微波炉的旋钮等,是对整体保护的一种拓展,但并不是任何设计的任何一部分都可以作为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
除了整体外观设计保护客体的要件外,局部外观设计至少应当排除以下两种情形:一、如果设计不能占据一定的实体空间,则不能构成“局部外观设计”,例如产品表面的一条非封闭的轮廓线;二、请求保护的“局部”应当相对完整和独立。此外,零部件作为完整产品中可以分离的部件,可以通过整体产品的获得保护,也可以通过局部外观设计的方式获得保护。
二、申请文件要求
图片或照片包括立体图和六面视图,所提交的图示应为整体产品,若图式内容为“主张保护的局部”与“不主张保护的部分”共存时,局部外观设计其二者应以可明确区分的表示方式呈现,例如实虚线、半透明填色、灰阶填色、圈选等方式呈现。
在简要说明中,应明确地说明并区分出需要保护的局部和不需要保护的部分,以及写明要求保护的局部外观设计的用途。
三、图示表现形式
1、虚实线结合
实线所表示的部分为请求保护的部分,虚线所表示的部分为不请求保护的部分,示例为臭氧发生器。
(图源:申请号2021304797396)
2、颜色涂覆
红色覆盖以外的区域为局部外观设计保护范围,局部外观设计示例为惯性测量单元的载具。
(图源:申请号2022300755149)
3、局部放大
一般局部设计依附于整体设计一起申请,在简要说明中写明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在于局部放大图,或者写明设计要点在于局部放大图。示例1为饰品链,示例2为带车行状态图形用户界面的汽车仪表。
(图源:申请号2021308423058)
(图源:申请号202130749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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